峨眉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告用户书
2018-03-21 | 通知公告尊敬的燃气用户:
近期,我公司发现一群不法之徒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各住宅小区摆摊设点,收集各小区需要改造燃气管道的住户信息,按每户500元至80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改造费用并实施改造。
由于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品,燃气管道及其设施的安装、迁移、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技术规程,并应由燃气公司组织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士进行施工。因此,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对燃气用户擅自改造燃气管道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我公司业务管理规范。更是对峨眉山市的安全用气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如果您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对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确需进行迁移、改装或拆除,请至我公司城区营业厅(大佛北路48号)业务主办区申请办理、
改管费用标准为:5米内350元,每超出一米按30元/米收取,届此,我公司将出具正规发票时候受理此项业务。(发票样本)
二、我公司不会以任何摆摊设点的方式向用户收取业务费用。
凡是用户自行聘请五燃气施工资质的非专业人员改动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我公司将不予通气;因擅自改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安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对冒充我公司名义向用户收取费用的不乏人士,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制止并追究一切名誉赔偿及经济损失。
特此告知
峨眉山市燃气有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