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价格调整的通知

2019-04-02 | 公司新闻

各CNG用户:

    根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9〕125号)》文件精神,我司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执行价格:3.20元/每立方米;

二、调整执行时间:2019年4月2日0:00起。

特此通知

 

 

峨眉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159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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